家人进了看守所怎么给他存钱寄衣服,要不要委托律师?福州看守所相关问题解答
文 | 程达群
来源 | 程达群的法律博客
而处分意识有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没有认识到处分对象的存在
二、没有认识到处分对象的真实种类、性质,应该否定处分意识的存在。
2、财产处分者所处分的财产与犯罪人想占有的财物一致时,财物处分人只要认识到财物的外形即可,不需要对财物的性质、数量、价值有明确的认识。如犯罪人欺骗被害人持有的一副画(真品)系赝品,被害人以为真是赝品就送给了犯罪人。
3、财产处分者所认识的被处分物与犯罪人想占有的财物不是同一特定物时,被害人没有认识到犯罪人想非法占有的特定物,则不能认定被害人具有处分意识。如发生在商场里的掉包案,犯罪人将相机放在方便盒里欺骗收银员,后者以方便面的价格处分了价格昂贵的相机,由于双方所认识的被处分物并非同一,所以犯罪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而是盗窃。但实践中较常见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买真退假。如犯罪人买了真香烟后,以香烟暂时不需要为由而拿假香烟去退款。犯罪人在取得真烟所有权后,再用假烟去退钱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这与第一次交易前的“掉包”不同(一般定盗窃),因为其“掉包”行为发生在完成了第一次交易之后,又以“掉包”进行退货,这个时候就符合诈骗罪的特征了,即用“掉包”后的假货来骗钱。这个案例里,犯罪人想占有的是真香烟的价款,而被害人因为陷入错误认识以为是真香烟,在犯罪人隐瞒真相的情况下处分的是真香烟的价款,故而该犯罪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而不是盗窃罪。
在律师辩护过程中,一定要把握住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涉案物品上是否有一致的认同,且(关键是)被害人对该物品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认识而主动交付,如果符合这个特征,就要毫不犹豫地去做诈骗罪的轻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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