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审结全省首例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 “被告人黄某昆犯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三明中院院长姚丽青担任审判长审详情 2018年8月17日刑辩资讯作者:福州刑事辩护律师